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2000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抵押权消灭时或者抵押的机动车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共同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注销抵押: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