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年)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年) 第五十四条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五十四条 禁止拐卖、绑架、虐待、非法收养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性骚扰。 禁止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