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2022年)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2022年) 第一百三十二条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三十二条 非法设立期货公司,或者未经核准从事相关期货业务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被引用 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一百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