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2022年) 第十一章 跨境交易与监管协作 第一百一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2022年) 第一百一十九条 第十一章 跨境交易与监管协作 第一百一十九条 境外期货交易场所上市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和衍生品合约,以境内期货交易场所上市的合约价格进行挂钩结算的,应当符合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 目录 第一百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