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2022年) 第二章 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2022年) 第一节 第二章 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 期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组织开展期货交易的其他期货交易场所(以下统称期货交易场所),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操纵期货市场或者衍生品市场。 第十三条 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的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从事相关期货交易或者衍生品交易,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 第十四条 本法所称内幕信息,是指可能对期货交易或者衍生品交易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十五条 本法所称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是指由于经营地位、管理地位、监督地位或者职务便利等,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六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 第二章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