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2022年) 第九十四条

第九十四条 期货结算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组织期货交易的结算、交割;

按照章程和业务规则对交易者、期货经营机构、期货服务机构、非期货经营机构结算参与人等进行自律管理;

办理与期货交易的结算、交割有关的信息查询业务;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