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91年) 第四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91年) 第四章 第四章 馆藏文物 第二十二条 全民所有的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单位对收藏的文物,必须区分文物等级,设置藏品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第二十三条 全民所有的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单位的文物藏品禁止出卖。这些单位进行文物藏品的调拨、交换,必须报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级文物藏品的调拨、交换,须经国家文化行政管…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