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 第七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 第七章 第七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事迹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的,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