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