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年)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年) 第六十四条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