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年) (二)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 (二) 将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