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 第六十四条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四条 采购人必须按照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