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中文本)(202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合作

双方可以就共同同意的合作领域进行讨论,以进一步便利另一方的自然人临时入境和临时居留,在讨论中应当考虑双方在谈判过程中提议的领域或者可能经双方确认的其他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