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四章 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九条 第四章 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 第九条 处罚 根据其国内法律法规,每一缔约方应采取或维持措施,允许对违反其海关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酌情采取刑事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税则归类、海关估价、原产地、检验检疫规则以及本协定项下的优惠关税待遇。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