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二条

第二条 目标

本协议的目标是:

鼓励缔约双方之间贸易的扩大和多样化;

通过促进自由贸易区内的公平竞争条件,便利货物和服务贸易;

促进自由贸易区的公平竞争条件;

制定易于理解的规则以保障缔约双方之间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规范、透明的环境;

增加缔约双方领土内的投资机会;

考虑到每一缔约方的经济状况和社会或文化需求,并为促进缔约双方之间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转让与传播,确保在缔约双方领土内对知识产权提供适当、有效的保护;

确认缔约双方促进贸易的承诺,再次确认缔约双方在可持续发展项下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取得适当平衡的愿望;

为本协定的实施和适用、共同管理以及争端解决制定有效的程序;以及

为进一步促进双边合作以扩大和增强本协定效益建立框架。

缔约双方应依照第一款规定的目标并依照解释国际公法的惯例解释和适用本协定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