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合作

缔约双方认识到环境领域合作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性,承诺以现有双边协定为基础,在有共同利益的领域以适宜方式深化合作,特别是以缔约双方均认为适宜的方式加强在与贸易有关的环境问题上的合作。

缔约双方在此同意基于共同利益鼓励合作。

缔约双方应努力确保合作活动:

符合每一缔约方的项目计划、发展战略和国家优先事项;

将为公众参与此类活动的发展和实施创造机会;以及

考虑到每一缔约方的经济和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