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二部分 实施程序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四十六条 第二部分 实施程序 第四十六条 保密 根据每一缔约方的国内法,所有由一缔约方明确提出需保密或经秘密提供的信息,除非有信息提供人或机构的明确允许,上述信息不得公开。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