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瓜多尔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农产品出口补贴
缔约双方重申2015年12月19日于内罗毕通过的《2015年12月19日关于出口竞争的部长级决定》(WT/MIN(15)/45,WT/L/980)中所做的承诺,包括取消已计划的对农产品使用出口补贴的权利。
任一缔约方不得对向另一缔约方境内出口的任何农产品维持、实施或重新实施任何出口补贴。
如一缔约方认为另一缔约方没有履行本协定的义务而维持、实施或重新实施出口补贴,该缔约方可根据第十三章(争端解决)要求与另一缔约方磋商,以达成令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