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国界管理制度的协定(2006年) 第五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国界管理制度的协定(2006年) 第五章 第五章 委员会的费用 一、 委员会全体会议和首席代表会晤的会议场所和交通工具由会议所在方提供,其他费用双方自理。 二、 委员会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全体会议或首席代表会晤提出建议,经两国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