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国界管理制度的协定(2006年) 第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国界管理制度的协定(2006年) 第三章 第三章 委员会的工作方式 一、 委员会通过举行全体会议或首席代表会晤的方式进行工作,工作结果应形成纪要,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和俄文写成,经委员会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生效。如一方首席代表不能参加会议或会晤,则应授权本方一位委员会成员代为签署。 二、 委员会也可通过信函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工作。 (六)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