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国界管理制度的协定(2006年) 第十一章 最后条款 二、 俄罗斯联邦方面: (十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国界管理制度的协定(2006年) (十五) 第十一章 最后条款 二、 俄罗斯联邦方面: (十五) 哈桑地段边界代表 管辖地段:从386/10号界标到俄罗斯联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三国国界交界点。 会晤地点:克拉斯基诺镇。 附件九: 附件十: 附件十一: 附件十二: 附件十三: 附件十四: 附件十五: 附件十六: 附件十七: 根据_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国界管理制度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第五十条的规定,中俄边界联合委员会(以… (十四) 目录 附件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