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1996年)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1996年) 18. 18. 北礁(4) 北纬17°06.0’ 东经111°27.8’ 17. 目录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