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1996年)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1996年) 16. 16. 北礁(2) 北纬17°05.4’ 东经111°26.9’ 15. 目录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