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1996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1996年) 2. 2. 东岛(2) 北纬16°40.1’ 东经112°44.5’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