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1996年)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1996年) 44. 44. 莺歌嘴(2) 北纬18°30.4’ 东经108°41.1’ 43. 目录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