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1996年)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1996年) 26. 26. 南澎列岛(2) 北纬23°12.3’ 东经117°13.9’ 25. 目录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