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199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199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1992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1992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2)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