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 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十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 (十二) 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十二)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