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