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