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04年) 第四章 拍卖程序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04年) 第二节 第四章 拍卖程序 第二节 拍卖公告与展示 第四十五条 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第四十六条 拍卖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第四十七条 拍卖公告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介发布。 第四十八条 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