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1996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1996年) 第六十四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委托人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委托人处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