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1987年)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按照合同约定为服务方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
按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的主要义务是:
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
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按照合同约定为服务方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
按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的主要义务是:
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
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