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二十六条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