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1987年)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1987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目录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