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2000年) 第二章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引渡 第三节 对引渡请求的审查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2000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章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引渡 第三节 对引渡请求的审查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在必要时,可以通过外交部要求请求国在三十日内提供补充材料。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