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 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