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 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