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 第二章 广告准则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广告准则 第十九条 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