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 第六十条
第六十条 申请查询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交材料: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进行查询,应当出具本部门公函及查询人员的有效证件;
市场主体查询自身登记管理档案,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查询人员的有效证件;
律师查询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应当出具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相关承诺书。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对档案查询范围以及提交材料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