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主体不得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
存在股权(财产份额)被冻结、出质或者动产抵押,或者对其他市场主体存在投资的;
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正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的;
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
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不符合《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
存在股权(财产份额)被冻结、出质或者动产抵押,或者对其他市场主体存在投资的;
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正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的;
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
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不符合《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