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市场主体更换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负责人的变更登记申请由新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负责人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