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年) 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 第四章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