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年) 第四章 基层工会组织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年) 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基层工会组织 第三十六条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第四章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