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 第十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加强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第九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