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4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及技术要求发生改变而修订实施细则的,质检总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必要的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