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0年) 第三章 核查人员的管理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0年) 第五十七条 第三章 核查人员的管理 第五十七条 审查员申请晋升高级审查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至少完成10次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并担任6次以上审查组长; 每年参加20小时以上生产许可证相关工作培训; 遵守审查员行为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