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5年) 第二章 生产许可程序 第四节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5年) 第四十二条 第二章 生产许可程序 第四节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第四十二条 集团公司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新增加的所属单位需要与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新增所属单位审查合格后,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