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03年) 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03年) 第八条 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被引用 公安部关于对居民身份证姓名登记项目能否使用规范汉字以外文字和符号填写问题的批复(2008)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