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 第三章 换领、补领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换领、补领 第十三条 公民出境定居的,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应当交回居民身份证。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